有评论指出,由于军事事务的特殊性,确有诸多不能公开、需要保密之处,但在相当多方面和相当大程度上,仍有进一步向公众开放和公开的必要。集团军番号公开,只不过是其中一个步骤。
评论指出,军队及军事活动所需费用都必须在公共财政中列支,而公共财政来源于纳税人的税款,由此决定军队及军事事务的公共属性,因此军队事务与政治事务的其他部分一样,必须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向公众公开。
无任何国家军事绝对透明
军事战略学博士闫永春指出,国家间的军事透明是在各种条件下进行的复杂博弈过程,透明或不透明,主动透明或被动透明,透明什么内容,透明到什么程度,什么时机透明,用什么方式透明,向谁透明,都取决于特定条件。任何国家的军事透明只能是相对的、有限度的,没有一个国家的军事绝对透明。
闫永春指出,美国在军事透明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已把军事透明问题作为争夺战略利益、维护绝对优势、削弱潜在对手的手段,对此中国应有清醒认识,有所为有所不为。
军事透明度正在不断增加
军事科学院研究员陈舟认为,增加军事透明度是为增进与各国的相互信任。但透明是相对的,必须考虑到国家的安全关切,不能影响到国家的安全利益。
空军军事专家杨宇杰此前在人民访谈回答网友提问时指出,军事领域与国家安全关系密切,具保密特质,很多人认为,军事透明度和保密是一对无法纾解的矛盾,但随现代科技迅速发展,军事透明已逐渐成为世界军事发展的大势所趋。
国防大学战略教研部主任朱成虎少将认为,“中国的军事不透明”的论调基本上是一个伪命题,是西方一些人恶意炒作的一个问题。他指出,军事透明是相对的,任何国家都有不透明的地方,透明度不应该是对等的。
□演变史
我陆军最早曾有70个军
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人民解放军由70军变成18个集团军的发展变革》(以下简称《变革》)一文介绍,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集团军数量不断发生变化,建国之初曾一度达到70个军的规模。这些军在红军、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抗日联军等武装部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
文中介绍,1948年11月1日,中央军委颁发《关于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命令各野战军所辖纵队改称军,全军共编第一野战军、第二野战军、第三野战军、第四野战军和华北军区野战军,五大野战军和兵团共下辖70个军。
我建国至今曾10次裁军
自新中国成立前夕至2003年,先后10次大裁军,军的建制也裁减,大致可分四阶段。第一阶段为1949年前夕至1982年,7次裁军共撤销和改编38个军,其中15个军撤销,包括第8、17、58、70、52、53、61及西北独立军第1、2、3军等。23个军改编成军兵种部队和经济建设部队。
第二阶段是1985年百万大裁军,共撤销8个军;第三阶段是1997年50万大裁军,撤销2个军;第四阶段2003年20万大裁军,撤销4个军。在这些改编中,有4个军改编成海军,6个军改编成空军,3个军改编成公安部队,3个军的部队改编为炮兵,另有7个军改编成支援建设的农建、工程、石油等部队。
(原标题:我集团军番号公开没有玄机)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