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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 宣传新环法 整治旧问题


时间:2015-02-02  来源:安徽法制报 点击:
    新《环境保护法》已于2015年1月1日施行,为广泛深入宣传新环保法,增强公民保护环境的意识,树立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理念,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近日肥东经开区司法所、安环局、环保执法中队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法治精神,采取边宣传边整治边处罚的形式,促进新环保法的学习宣传,在全区掀起了宣传贯彻实施新环保法的高潮。
     宣传人员重点宣传解读了国家建立公共检测预警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扩大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加大日处罚和引咎辞职制度等新环保法中的新举措、新亮点。 引导企业认识到做好环保工作,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企业只有坚持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杜绝、消除各类环境污染行为,才能在环境优良的园区中取得更长足的发展。
     多年来,由于违法成本低,对违法违规企业较低的经济处罚并未取得应有的震慑效果和真正的约束作用。园区安环局、环保执法中队抓住新环法实施的有利契机针对园区因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未落实污染防治设施、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生产,存在“三废”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四家企业重拳出击,贴上封条,加大罚款,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以达到 “处罚一家,教育一片”的目的。
     通过宣传整治活动,强化了公众对环保治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持之以恒坚持“合肥是我家,环境靠大家”的理念和坚持不懈的做到“爱护环境,从我做起”。 (李凤昌)
 


来源: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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