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让的山地 见习记者 李诗 摄

村民出让的山地 见习记者 李诗 摄

展坪乡石港村委会书记曾华林收取26000“过路费”的领条 见习记者 李诗 摄
日前,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展坪乡石港村村民来电反映,称该村村支部书记曾华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从村民山地出让金中索取2万多元“过路费”,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渺无音讯。事情是否如投诉人所说?12月15日,记者来到抚州市临川区展坪乡对此事展开调查。
投诉
抚州市临川区展坪乡石港村4组村民小曾告诉记者:“今年8月份,石港村4组村民将近15亩山地出让。在未征得相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将山林砍伐,用推土机将山坡推平,曾华林身为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不仅不出面制止,加强监管,却参与其中,以“过路费”的形式收取受让山地一方26000元费用,并以私人名义给对方打了一张领条。村民小曾认为,这是变相索要好处费的行为!
解释
12月15日,在展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于村民反映自己领取了26000元费用一事,曾华林开始说没有此事,后来又说有其事,是帮助双方协调,是给村小组协调了26000元“过路费”,又叫管理费,实际上就是受让山地的一方以后需要走村民的路,也叫租路款。并信誓旦旦说自己没有参与其中,协调的26000元自己也没有拿,是受让山地的一方直接给村小组上了,也没有签任何协议。
对于这一说法,村民小曾给记者提供了一份曾华林私自收取“过路费”(租路款)26000元的凭证。只见这是一张抬头“临川区展坪乡石港村民委员会”的信笺,上面清晰地写着:“今收到曾秋瑞转城西席家村人租路款26000(大写)元整。落款人为曾华林。上面没有注明日期。
对于领条一事,曾华林解释:“当初协调的时候,26000元放在我身上,第二天我就还给村小组了。”
至于为何不直接由村小组组长或村民代表拿协调的费用,而要村书记来拿,这样做合不合常理?曾华林默不作声。
投诉人小曾认为:“这是以协调为名,变相索取好处费,如果真是协调,就应该由村民代表签字拿钱,不可能要村书记来签字拿钱,如果是村委会要收取的费用,应该进入村委会的账户,而不是拿现金,再说,村委会有会计,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懂,其中原因不言而喻”。
政府说法
据了解,抚州临川区展坪乡石港村委会第4小组村民出让的山地名叫——郭家沃。面积近15亩。由该村曾义太、曾真建等7个村民出让。出让费共计322000元,出让协议上写明,出让款归山地出让的7个村民所有,然而,该村村书记曾华林则从中以过路费的形式领走了26000元。
对于曾华林私自索取村民山地出让款一事,当天下午17:30左右,记者电话采访展坪乡书记陈华兴,陈表示,之前一直没有听说过此事,只是昨天(14号)才知道此事,并表示一定会将此事调查清楚,给村民一个交代。
来源: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