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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访民挑战陕西法院 要求省外媒体旁听


时间:2014-09-14  来源:中国网 点击:

 近年来,上访案件不断增加,因上访而发生的暴力事件屡屡发生,上访,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上访问题,已成当务之急。

南京政治学院王传宝教授指出,什么样的极端维权都是悲剧,都必须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而极端维权给我们这个社会所带来的冲撞损失则会更大,一些地方政府的不当行为,极个别素质不高的执法人员执法不当,往往会埋下冲突的祸根。

访民

在国家信访局和全国人大信访局的“两办”所在地永定门西街,聚集着熙熙攘攘的访民。

在这里,负责维稳的地方政府官员被访民称为“截访人”。

不远处的路边突然出现一阵骚乱,几个男人拉扯一个五十多岁的妇女,记者走上前拿出记者证,几个男人悻悻离去,妇女向记者哭诉:“他们是截访的,抓回去就送进学习班,我被抓好几次了,还被拘留过。”

一个维稳人员给出了另外一种说法:“截访是非法的,我们不是截访,是来维稳,把访民劝回原籍,然后分情况处理,非法上访就教育教育,有理有据就给解决问题。”

“都是一些没有文化的人,不懂法,都认为自己有理,其实都是胡搅蛮缠,扰乱北京秩序,劝他们回去是避免他们被送进久敬庄和马家楼,你问问,哪个没进去过?”他接着说。

是真有冤情还是胡搅蛮缠,当地政府是“截访”还是“劝访”,各执一词,但是,一个事实不可否认,发生在上访人和维稳人之间的悲剧不断出现,自杀、爆炸、伤害、杀人,令人触目惊心。

一个特殊的访民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了一个特殊的访民。

之所以特殊,是因为他上访了七年多,没被“截过”,也没进过“久敬庄”和“马家楼”。在上访期间,他高调“宣战”,挑起了几十场民事官司和行政官司,有输有赢。开了四十多次庭,没请过律师。他还给法院院长写过《挑战书》。还有一点就是,他有法学学士学位。

据说,他在上访期间还为一些企业出谋划策,挽回了上亿元的经济损失,被几家企业聘请为法律顾问。

经过再三约访,这位特殊的访民答应和记者见面。

访民姓宋,起因是和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纠纷,把单位告上了法庭。

我是一个老资格的访民了,就叫我老宋吧。他笑着说。

记者发现,老宋打官司的经历称得上是一个荒诞的故事,他的言谈举止和聚集在永定门西街的访民有着明显的差异,其独到的见解和法律知识也使记者感到有些惊讶。

问起《挑战书》一事,老宋说,他确实向法院院长发出了挑战书,至今没有得到回应。

关于为一些企业挽回上亿元损失的问题,老宋笑了笑说:“出点馊注意倒有可能,挽回上亿元损失,夸张了,就我这点水平,一瓶不满半瓶晃荡,连自己的官司都打不赢,还给别人当法律顾问,纯属绯闻。”

谈起自己一败再败的官司,老宋脸上没有访民普遍存在的愤怒和憔悴,甚至还有些幽默:“一审败了,二审也败了,一败涂地,但是,效果已经是最好的了,因为判决书错的太明显了,使人一看就知道裁判员充当了运动员。”

明显错误的裁判

上访人都认为自己的案件是冤假错案,都希望能启动再审程序,但只看上访材料和裁判文书很难看出是否属于冤假错案,要进行细致的审查和论证才能得出结论,才能决定是否启动再审,而每对一个案件进行审查和论证,都会消耗大量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

也有例外,有些案件不需要审查论证,不需要了解案情,只看判决书就能看出属于错案,这种错案的特征就是适用法律错误,清楚的体现在判决书上。

老宋说,他的案件不但是明显的错案,而且可能是中国劳动争议第一荒唐案。

他说,法律人不用了解案情,只要一看他的判决书,就能看出不但错误,而且荒唐滑稽。

从判决书上看,案情是老宋所在的单位对其作出了一个处理决定,原因是旷工,老宋不服,起诉到法院,说自己没有旷工,也从来没有收到处理决定,请求法院判决处理决定无效。

单位答辩称,旷工事实肯定存在,但出勤表丢失了,处理决定也依法进行了送达,但送达的证据也丢失了,并主张,已经超过了申诉时效,请求法院驳回老宋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没有认定超过申诉时效,而是认定单位没有依法送达处理决定,并认定处理决定未生效,但判决结果却是驳回老宋的诉讼请求。

老宋认为一审判决明显矛盾,是个两不赢的判决,向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

中级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已经超过了申诉时效,并且认定单位已经依法送达了处理决定,还认定单位处理老宋的行为符合《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 但是,中级法院既没有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也没有改判,而是维持一审判决。

老宋说,二审判决作出了和一审判决截然相反的认定,却又维持一审判决,明显滑稽,更滑稽的是,不但凭空捏造所谓的事实,而且还自作聪明的认定单位的行为符合《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这个滑稽的认定,足以使懂得劳动争议的人笑掉大门牙。

他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无中生有,适用法律荒唐滑稽为由,向陕西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

陕西省高级法院没有启动再审程序,裁定驳回了他的再审申请,理由是原判决正确,不符合法定的再审情形。

老宋说,一审判决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作出的,法律人应当懂得,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只能作出裁定,不能作出判决,其他的不提,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认定适用法律错误,应当再审,二审判决认定单位的行为符合《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认定适用法律不但错误,而且荒唐滑稽,应当再审,但可笑的是,陕西高院回避了这两个明显的错误。

老宋踏上了上访路,他首先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理由是陕西省三级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荒唐滑稽。

最高法院立案申诉大厅门口每天都聚集着来自全国各地的访民,有的访民天不亮就来到这里排队,但能被立案受理的比例却非常少,申诉了很多年没有被立案的比比皆是。

“我去申诉的时候,最高法院的法官感叹说,这么小的劳动争议案子怎么打到这来了?”老宋说,也许是原判决错的太明显了,最高法院很快就立案了。

最高法院立案后,责令陕西省高级法院复查,限陕西省高级法院六个月内汇报复查结果。

陕西省高级法院接到最高法院的指令后,再次对老宋的案件立案审查。

老宋说,陕西高院立案后,他向主审法官请求举行公开听证,要求对原判决认定事实是否捏造、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和《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是否正确进行公开辩论,主审法官让他等待电话通知。

“我等到的不是举行听证的通知,而是突然降临的裁定书,主审法官单独约见对方代理人后,没有举行听证,再次裁定不予再审,理由仍然是原判决正确,不符合法定的再审情形,但是,对一审判决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是否正确,二审判决适用《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是否正确,仍然进行了回避。”老宋苦笑着说,从裁定书中看,法官连什么是程序审查,什么是实体审理都不懂,关于这一点,我在之后的申诉状中作了叙述。

接下来,老宋重新踏上到北京的上访之路,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他成了“常客”,他还向法院院长发出了《挑战书》。

使人难以置信的“荒诞故事”

“从判决书上看,我起诉单位是因为不服处理决定,实际上并非如此,这一点从起诉状中完全可以看出来,至于那个处理决定,是在开庭中突然出现的,可能是单位在收到法院传票之后伪造的,目的是搅混水。”老宋说。

那是2007年6月的一天,老宋起诉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基层法院的一个派出法庭开庭。

“开庭时,单位作为被告一共去了五个人,一个是花钱请的律师,一个是人力资源部的部长,其他三人是人力资源部的干事。当时天气很热,法庭里没有空调也没有风扇,坐在审判席上的一位法官示意被告律师出去买矿泉水,律师和部长就悄声吩咐一个干事,那个干事立即出去买了9瓶矿泉水,进来后每人发了一瓶,唯独没有我的,当时法庭里坐着十个人,被告方五个,三个法官和一个书记员,还有我。坐在审判席上的法官一边喝矿泉水一边还和被告代理人说说笑笑,这虽然是一个小小的细节,但足以使人想象到当时的场面。”老宋苦笑了一下。

“被告请的律师是一个律所的主任,但通过辩论,我发现这个律师不懂劳动争议,只知道民事诉讼时效,不知道劳动争议案件对时效有特别的规定,而且该律师搞不清楚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什么,甚至连举证期限都不知道怎样计算。”他说。

“开庭中,那个坐在审判席上的法官不停地大声和我辩论、争执,似乎故意表演给被告看的,但只顾和我打嘴仗,却忘了归纳争议焦点,我本来还想提醒法官归纳争议焦点,因为没有归纳争议焦点的案件是难以作出裁判的,而法官的表现使我心里已经明白,裁判员同时也是运动员,开庭只是走过场,错判已经在所难免,在这种情况下,我所要做的已经不是要打赢一审,而是要想方设法让一审错的越明显越好,为二审打下基础,创造改判的条件,所以,我不但没有提醒法官归纳争议焦点,反而给法官设置了陷阱,只要法官掉进陷阱,想不错判都难,具体细节就不多说了,因为不是几句话能说清楚的,只说结果吧,由于被告代理律师和法官都不懂劳动争议,所以我把‘制高点’全部占领了,又给法官设置了陷阱,法官在写判决的时候可能晕菜了,于是,一个滑稽的判决也就诞生了。”老宋显得有些幽默。

老宋说,他收到判决后找到审判长,问既然认定处理决定未生效,为什么还驳回诉讼请求?这官司到底是谁赢了?审判长答复说,处理决定没有送达给你,那就是无效,既然无效,你起诉单位就不符合法定条件,不给你驳回你说怎么判?实际上等于判你赢了。

老宋上诉了。

“我认为,如此明显错误的判决肯定会被二审法院撤销,但是,我太天真了。”他说。

“当我坐了一夜火车赶到陕西开庭时,二审法官却告诉我说,开庭取消了,原因是对方代理人出差了,申请延期。这种方法是一些律师串通法官故意折腾外地当事人的惯用手法,没想到我也摊上了。我当即向法官提出异议,提出代理人出差不是延期的理由,况且延期应当通知当事人,我是外地人,路程很远。二审法官说,嫌路程远就不要打官司,连几百块钱路费都舍不得花,还打什么官司。我当时气得说不出话来,但只有强忍愤怒。”

“19天后,按照延期后的日期,我再次赶到陕西参加庭审。单位又花钱请了一个律师,也是一个律所主任,但水平还不如一审代理律师,对于我的发问吞吞吐吐,时不时还求援似的看看审判台上的法官,而法官更加离谱,和律师争着回答我的发问,还不断吹黑哨,从一方当事人的角度上看,二审法官表现的相当不错,挺够义气,但一开口就暴露出对劳动争议几乎一窍不通,我有一种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我只有故伎重演,给法官设置陷阱,力图让二审判决错的越明显越好,为再审打基础,这次我又成功了,二审判决错的更加荒唐滑稽,懂得劳动争议的法律人看到二审判决应该哭笑不得。”老宋微笑着说。

“收到判决书后,我到法院要求查看卷宗,审判长不准许,说我没有权利看卷宗,我很气愤,但无可奈何,一年后,我再次到法院查看卷宗,发现卷宗里的庭审笔录竟然被改动了,但改动的痕迹却没有消除掉,我就复印了下来,并要求法院加盖了公章。”老宋说。

记者认为老宋的讲述不可思议,提出质疑,法官就那么容易上你的当?再说,没有领导的批准,法官也没有权利签发判决书。

“如果法官精通劳动争议,就很难上我的当,只捏造事实,不自作聪明的适用法律,就不是明显的错案,因为是否捏造事实,只看判决书是看不出来的,而这个判决书已经摆在面前,适用法律如此滑稽,全国罕见。”老宋笑着说,“当然,判决书盖的是法院的公章,但有的时候,合议庭合议、庭长院长签字只是走走过场。”

“你们知道以前发生的‘舞女当法官’、‘死人当被告’的事件吗?”老宋一边问一边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

“在网上搜一下‘舞女当法官’ 、‘死人当被告’的标题,就会发现有些法官的法律水平是多么低,就知道法官为什么上我的当了。”他说。

“这是工人日报的报道,无论剧团演员、招待所服务员,只要有门路就可以进法院当法官,司法腐败、冤假错案之所以一再发生,与这般执法人的现状有多么直接的关系。她写的判决书错别字多,语句不顺,不知道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文,常常空下来让别人补上,甚至让一方代理律师为其写判决等文书。”老宋念道。

“再看这篇东南早报的报道,她办案不如一个懂事理的农村老汉,就是凭着老百姓法制观念淡,凭着她大嗓子,敢说敢骂敢下手,把老百姓吓唬了。她连记录都不会记,那就是谁给我帮忙写个调解书,写个判决书,我给谁买条烟或者请谁吃顿饭。”老宋念完又打开几个页面说,“这是《南方周末》和《西安晚报》的后续报道,舞女当法官的主人翁被辞退了,死人当被告的审判长被免职了。”

“这些现象毕竟是少数,不能证明所有的法官都是这样,更不能证明办理你案件的法官也是这样的法官。”记者打断了老宋的话,认为他有些偏激。

“当然不是所有的法官都是这样,所以打官司要凭运气,要看能摊上什么样的法官。”他指着判决书说,“你们看看判决书上法官的名字,再看看媒体报道的法官的名字,看我摊上了什么样的法官。”

记者对比后感到有些意外,判决书上的法官和媒体报道的法官竟然是同一个人。

“这就是你所说的运气吧?”记者抬起头和老宋的目光对视着。

老宋微笑着点了一下头。

向法院院长发出的《挑战书

老宋说,他和单位之间的矛盾实际上已经转化成了和法官之间的个人恩怨,由于法官充当了运动员,给他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使他对个别法官产生了刻骨的仇恨。

他说,他不想报仇,也没那胆量,但他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能和陕西最精通劳动争议的法官“较量”一次,并希望把较量的实况完整的展示在大庭广众之下。

他向法院院长发出了《挑战书》,要求院长针对他的案件进行一次公开听证,并要求院长挑选最精通劳动争议的法官和他进行公开的辩论。

他在《挑战书》中提出,“为了使听证的真实情况不被删减,不被断章取义,请允许、邀请全国的法律界人士以及省外媒体旁听,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在网上公开。”

记者认为,《挑战书》的部分内容很耐人寻味。

“我认为,陕西没有精通劳动争议的法官,也没有精通劳动争议的律师,如果您认为我是胡扯八道,认为陕西有精通劳动争议的法官和律师,那就请您接受我的挑战。”

“我承诺,如果经过听证不能证明陕西三级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荒唐滑稽,我就在网上公开向您服输,然后到深山老林里搭个窝棚,种地打猎,清清静静度过余生。”

“但是,如果经过听证能证明陕西法院的裁判荒唐滑稽,就请启动再审程序,依法再审。”

“请不要以浪费司法资源为由拒绝挑战,因为不但不是浪费,而且是节约司法资源,理由如下:由于本案裁判明显滑稽,不但演化成了没完没了的马拉松官司,还引发了一连串的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陕西高院也曾组织20多名法官对本案引发的行政案件庭审现场进行了观摩。截止目前,已开庭41次,我已收到判决、裁定、决定等法律文书共计112份,全国罕见。对于法院来说,与其如此浪费国家司法资源,不如举行听证,让我心服口服,钻进深山老林。”

“我还可以向您提供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当然,不知您是否想知道。但愿我不会被灭口。”

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老宋说,他是一个法律人,对法律程序以及法律界的一些潜规则并不陌生,命运又让他有了七年多的上访经历,多年的零距离接触以及亲身经历,使他对访民的心理活动了如指掌,而且对截访人的活动规律以及心态也很了解。

“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因涉法涉诉上访的,还有一部分人受到了不法侵害但又不相信法院,不愿意走司法程序而直接踏上了上访路,当然,也有自认为有理而实际上等于无理取闹的。”老宋说,要解决上访问题其实并不难,看准各类访民的心理,然后“对症下药”。

他说,访民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群体,这个群体是弱势的,普遍有着强烈的仇官心理,在感觉无处伸冤的情况下,或者在上访过程中受到打压的时候,精神极易崩溃,很容易走向极端,甚至不计后果,不惜生命。对待这个弱势群体,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进行维稳,更不能进行不择手段的堵截和打压。从心理学的角度上看,上访人应当不是恐怖分子,也没有暴力倾向,他们是抱着能遇到“包青天”的希望才踏上上访这条路,哪怕有一点希望,都会使他们浮想联翩,都会使他们感觉公平正义的大门正在向他们敞开,甚至在他们感到无处伸冤、几近崩溃的时候,只要有人能听听他们的倾诉,哪怕是个路人,只要能够耐心的倾听,就会使他们产生一种幻想,产生一丝希望,而这一丝希望,有可能就会避免一场悲剧的发生。

再审启动难是导致上访的根源所在

“培根说,一次不公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多次不法行为,因为不法行为污染的只是水流,而不公的裁判污染的则是水源。”老宋引用了培根的名言。

他说,权力滥用,错案追究制度形同虚设,是导致冤假错案发生的根源,冤假错案的产生致使当事人踏上上访之路,从而也降低了司法公信力,而司法公信力的降低又使民众在遇到不法侵害时拒绝走司法途径,直接踏上了上访之路,因此访民也就源源不断逐年增多,高压维稳虽然表面上有点效果,但不择手段的压制必然会出现歇斯底里的反弹,这也是发生在访民群体中的自杀、伤害、杀人事件此起彼伏的原因所在。

“我知道上访之路艰难,也知道想通过上访推翻错案相当于大海捞针,但是,从水中能看到月亮也是一种安慰,一种寄托。我很清楚,如果感到伸冤无望,愤怒超过了心理承受的极限,悲剧随时都可能发生,所以,七年多来,我一直强迫自己保持乐观的心理。”老宋说。

据说有的法院出现错案的比例不到千分之一,这个说法可信吗?记者问。

老宋笑出了声:“你说我这个是错案吗?你把判决书拿给任何一个法律人看看,没有人说不是错案,但是,这是错案吗?不是,因为没有经过再审撤销,这个不用了解案情只看判决书就能看出的错案都不是错案,那些要经过审查才能看出来的错案就更不是错案了,不是错案少,而是故意发现不了,甚至发现之后故意装作没发现。”

老宋提到了三门峡发生的“眼花法官”事件。

三门峡有个姓水的法官主审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单从判决书上看,并没有明显的错误,但是,当事人认为判决错误,而且对水法官产生了怀疑,就联系了媒体,媒体介入后,核对了卷宗材料,发现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和审理查明的不符,水法官说他当时“眼花”了,没看清楚,不是故意的。但河南高院院长发火了,责令彻查,看看你到底是眼花还是心黑!查来查去,发现水法官在多年的法官生涯中不止一次“眼花”,越查越严重,接下来,水法官进了大牢。

老宋说,为什么老水敢一次次“眼花”,因为他知道错案追究只是个摆设,所以才敢“眼花”,一个个错案就这样在他手里诞生了,不知道使多少当事人变成了上访人,试想,如果没有媒体介入,如果河南高院院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老水能暴露吗?他可能会一次次继续“眼花”,甚至退休时还能得到一枚“零错案”的勋章。

和我的案件比较起来,老水其实很可怜,老水办的案件只是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和审理查明的不符,而我这个案件就不只是眼花的问题了,是捕风捉影、凭空捏造,如果进行调查,可能会查出一串老水。他说。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四五改革纲要》,纲要指出今后独审法官可以独立签发判决书,这使他几个晚上没睡着觉。

他认为,如果是清正廉洁、法律水平一流的法官可以独立签发,这无疑是一个好的举措,但是,如果“眼花法官”也能独立签发,冤假错案将会铺天盖地。

“眼花法官”之所以敢一次次制造错案,一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二是“眼花法官”知道,再明显的错案也难以进入再审程序,而进入不了再审程序的错案就不是错案,错案追究也就形同虚设。他说。

上海、广东、湖北、吉林、青海、海南是四五改革的试点地区,上海首先出台了试点方案,提出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

“错案追究的前提是发现错案,如果连明显的错案都故意发现不了,还谈什么错案追究。”老宋说。

老宋说他准备以合法的方式,把全部的裁判文书和诉讼材料发到网上,并复印、打印几十份,分别邮寄给各省高级法院包括试点地区高级法院,希望各省能从这个案件中得到启发,并制定相应的方案。

他认为,如果选拔一些法律水平一流的法官组成若干个评查组,到各个法院巡回评查,并有权根据当事人举报,随时到任何一个法院对个案进行抽查,对冤假错案零容忍,且铁面无私、“油盐不进”,“眼花法官”肯定会受到震慑,冤假错案肯定会大量减少。

只有让司机感到交警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酒驾,司机才不敢酒后上路,同理,只有让“眼花法官”感觉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冤假错案,“眼花法官”才不敢制造冤假错案,司法公信力才能随之提高,访民自然会大幅度减少。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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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编辑:admin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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