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基层的村干部群体,官不大,却掌管着农村政务及村民生活的大小事情。近年来,村干部违法犯罪事件频频发生,“小官巨腐”问题也成为百姓茶余饭后的话题。“小”农村屡屡爆出“大”贪腐,严重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伤害了亿万民众的心。
从当下农村涉腐败案件的大环境来看,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处分集体土地俨然成为基层干部们敛财的重要渠道。对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内居委会下厝经济联合社的1200多位村民而言,300多亩的农用地是一份相当宝贵的集体资产,然而,据村民反映,十二年来,原村主任郭贤豪等村委成员陆续将村内250多亩农用地的使用权私自以合作社的名义出让给了他人,集体土地已所剩无几。
“土地使用权出让全都未经村民会议表决,所有的合同都是村委会成员私自签的,更为荒唐的是2013年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还有前任会计郭贞伟的签名,而郭贞伟已于2012年去世,我们比对过字迹,有几份出让土地收据上的签名也是冒用郭贞伟的名字,村干部企图将责任推给郭贞伟。”,村民郭某称“我们村的账目十多年来一直都未公开,我们曾要求村委会公开账目及出让土地所得款项的所有收据,但都被拒绝了。”
据悉,村民代表于今年3月份开始曾先后到街道办、潮南区、汕头市、直至广东省各级国土、政府等部门反映此事,后街道办审计小组进村对村账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称未发现问题。“审计小组仅仅对书面账目进行审查,并不了解我们村的实际收支情况,自然查不到什么问题。我们对经济联社公开的从2002年至2013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列出了二十多条疑点,但相关部门至今还没有回应。”村民说道。

村民郭汉明称,5月16日,郭贤豪带领现任村委成员郭跟灶等人到他家对他进行围攻殴打,致使其受伤住院 ,这是郭贤豪等人对他控告村干部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打击报复。
律师意见:
律师称村干部私自将集体土地出让给他人,未经村民会议表决程序,出让合同本来就没有效力。而且将农业用地出让于建厂房等非农用途未经过法定报批手续,行为已涉及违法。所以土地出让行为无效,该片土地仍归集体所有。而就下厝经济联合社村务不公开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有权要求村委会予以公开。针对郭贤豪等人对村民郭汉明的打击报复事件,如果情节严重,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村干部通过“以租代征”处分集体土地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各地村民因举报村干部违法乱纪行为遭打击报复也时有耳闻,村民维权的路途中必定会布满荆棘,下厝经济联合社村民的维权行动实属不易,本网也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杜海钰)
来源:法制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