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线   010-52856660 人员查询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福建三明市将首次评选家庭农场示范场


时间:2014-08-08  来源:新农网 点击:

日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市级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我市将首次开展50家家庭农场示范场评选工作。

  据悉:家庭农场示范场要符合七个方面条件:1. 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农场经营者以农村户籍为主、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主要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种养结合及休闲农业等生产经营活动。3.经营规模明显高于我市家庭农场参考认定标准,年经营总收入在40万元以上,其成员年人均纯收入高于所在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1.5倍以上,对周边农户具有示范带动效应。4.经营的土地相对集中连片,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或签订5年以上统一规范的流转合同,流转合同须经所在乡镇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备案和鉴证。5.财务管理较规范,具有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6.农场基础设施较好,农业“五新”应用推广能力较强,集约化、标准化水平较高。7.具有与生产经营能力相适应的场房场地和办公设备,建立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来源:新农网

 


文字友情链接
时代中国 公道网 三农电视台 新讯网 宏法在线 宏法法律 农经视角 三农手机台 三农融媒 农媒融视
农视法宣网
图片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会员须知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本网招聘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截图 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39657号-6 公安网备 1101053583 国新办证 (2000)78号

《三农观察》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韩洪

《三农观察》在线投稿 邮箱:420189796@qq.com < a href="http://wpa.qq.com/msgrd?v=3&uin=420189796&site=qq&menu=yes">意见反馈

京ICP备12039657号-6 网络视听许可证(京)字第17062号 增值经营许可证:京B2一2021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