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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费县:及时处理生猪灌水事件 刑拘5人


时间:2014-08-07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点击:

 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2日电 7月30日,一网站刊登《实拍临沂一食品站疑似“生猪灌水”过程 触目惊心》,称在7月22日核实了网友爆料,发现山东省费县南张庄乡食品站在杀猪之前对生猪进行灌水。对此,费县宣传部表示,费县公安局于7月23日接到群众关于此次生猪灌水的举报后,已经迅速给予查处。

    7月24日,费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特巡警大队、南张庄派出所联合行动,突击检查费县南张庄乡食品站,抓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嫌疑人赵某、张某、张某某、孙某、巩某、刘某共6人。目前,赵某、张某、张某某、孙某、巩某共5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刑事拘留,刘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取保候审,另外涉案3人在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费县公安局将及时公布查办结果。

    费县南张庄食乡品站生猪注水案被查处后,费县商务局立刻责令南张庄食品站停业整顿,并责成费县食品公司立刻在全县开展肉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害猪及给生猪注水等违法行为。费县食品公司表示,马上将在全县11个食品站安装生猪屠宰实时监控系统,实行全过程远程监控,同时召开食品站点负责人会议,根据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再次强调落实监管责任。

    同时,费县商务局于7月31日下发文件《关于切实规范生猪屠宰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深入开展企业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强化监管,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食肉安全。(完)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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