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辅
生活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42岁的陈国庆,1999年12月1日,驾驶摩托车时因前轮爆胎造成腿部受伤,在当地医院治疗时由于主治医生失误将石膏固定缠绕过紧造成血液循环不畅,导致神经损伤,伤口难以愈合。无奈的陈国庆于2001年4月接受了截肢。面对伤残的左腿和治病欠下的8万多元外债,靠打工维持生活的陈国庆夫妻往返于各级卫生部门进行医疗鉴定,本想通过司法程序得到医疗赔偿,却没想到2002年正月,主治医生因车祸离开了人世,迫于无奈,陈国庆放弃了申诉。2001年,他在北京安装假肢以后,由于腿部肌肉萎缩,每隔三年就要对假肢进行一次维修或更换。2008年,拄着双拐的陈国庆在爱人和儿子的陪同下又去更换假肢时,年仅13岁的儿子在北京意外夭折,妻子因受刺激精神异常。难以承受生活打击的夫妻俩几度轻生,在兄弟姐妹及众亲属的鼎力相助下,帮助他们还清了欠债,当地民政部门为他们办理了低保,并为他们申请了一套价值3万多元的经济适用房。
2013年10月,兴安盟民政局通过残联得知陈国庆的情况后,主动带领自治区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福康工程”项目组人员上门,为他套取了模型。今年1月,项目组技术人员专程为他免费配送了价值2.4万元左右的假肢。穿戴上由新型材料制作而成的假肢,陈国庆终于能够同正常人一样行走,“ 多亏了福康工程,让我能够重新走路,我不能辜负大家对我的帮助,我也准备找工作,自力更生。”随后,陈国庆成为一名洗碗工,开始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福康工程”全称为福利机构残障人员示范性配置康复辅具项目,是由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负责实施,主要为我国西部贫困地区福利机构中的残障者、为社会做出贡献而无力解决辅具问题的残障者、在校残障学生及民政救助对象中的残障者、社会贫困家庭残障者免费配置假肢、矫形器、轮椅、助行器等个性化辅具,并为这个群体中的肢体畸形患者免费进行手术矫正,提高残障者生活能力、减轻社会负担的项目。
“福康工程”在内蒙古实施以来,民政厅将其作为关爱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与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指定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具体配合承办“福康工程”在内蒙古的实施。2010年6月,“ 福康工程”启动后第一次在内蒙古实施,厅领导指派专人陪同辅具研究中心技术人员,行程8000多公里前往内蒙古西部的乌海市至东部呼伦贝尔市等6个盟(市)、31个旗县(市、区),对230多名残疾人进行了筛查,给46名残疾人安装了假肢,为8名残疾人做了矫治手术。
此外,内蒙古各级民政部门在“福康工程”实施过程中,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2013年兴安盟民政局为了使全盟经筛查符合安装假肢条件的残疾人得到“福康工程”项目的资助,主动提出从当地福利彩票公益金中配套100万元,为全盟152名肢残患者全部安装了高质量的假肢。各级民政部门在没有专项经费保障的情况下,主动配合“福康工程”项目在内蒙古各地的实施,为做好筛查和配送工作,在人力、物力等方面提供了必要的保障。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以下简称科左后旗)民政局局长前德门,得知本旗双河镇6岁的小男孩谢博通过“福康工程”项目使右马蹄内翻足畸形得到了矫治,主动邀请媒体前往谢博家中采访,并通过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福康工程”项目,让更多的家庭了解“福康工程”,使更多社会贫困家庭残障者得到“福康工程”项目的惠顾。
同时,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也高度重视“福康工程”在内蒙古的实施情况,从2011年以来,中心每年都派出调研组到内蒙古各地调研,回访安装假肢人员假肢使用情况,矫治、矫正手术人员恢复情况,配发的辅具到位、使用和今后的需求情况。调研组通过与民政对象面对面的交流,与民政部门、福利机构人员座谈,了解内蒙古各地对“福康工程”项目的期盼,对辅具等产品的需求。在今年6月底通辽市科左后旗光荣院调研时,调研组得知99岁的吴永振老人是一位老八路,老人1999年12月入住光荣院,2011年8月因脑血栓导致半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但光荣院没有一张适合老人翻身和解便的床,调研组当即与中心联系,协商从2014年配发各地的辅具中提前调配,返回北京的第二天便通过物流将翻身和解便床发往科左后旗,使老人在有生之年享受到“福康工程”对革命老功臣的关爱。
迄今为止,内蒙古已有300多名肢体残障患者安装了假肢;120多名残疾儿童和残障患者进行了矫治和矫形手术;14个盟(市)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精神病人康复福利院,部分旗(县)福利中心共配置轮椅、轨道式楼梯升降机、地面移动辅具、助听器、残障人专用生活起居翻身床等辅具2800多件,使全区受益残障患者达2万多人。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