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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严禁医务人员把个人收入同药品和检查


时间:2012-06-26  来源:中国政府网 点击:

  2012年6月21日15时,卫生部医改办公立医院改革组组长、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副司长孙阳和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卫平共同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解读《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介绍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进展和成效,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网友 美好心愿]为什么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专门提出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有哪些具体的要求呢?

  [孙阳]我们知道,调动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积极性,充分发挥医务人员改革主力军的作用是改革各项措施、各项目标得以实现和落实的重要保证。因此,这次《意见》中就医务人员最关心的身份问题、待遇问题和职业发展等问题都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科学合理地确定人员编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出探索编制备案制,自主确定岗位,并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二是要深化用人机制改革,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逐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还要完善卫生人才职称评定标准,特别突出临床技能考核;

  三是要完善医院内部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要健全以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体现技术服务价值,我们特别强调,收入要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并且可以适当地拉大差距。意见中还特别提出要提高医务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水平。而且要求严禁医务人员把个人收入同医院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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