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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督促国控企业开展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发


时间:2014-07-09  来源:萍乡市环保局 点击:
萍乡市环保局总量科、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察支队13人组成的4个自行监测发布督导组分赴全市33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对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源自行监测工作进行现场督促,要求各企业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或企业自建网站上按时、按要求发布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其中废水企业要每日发布一次,废气企业每周发布一次。目前萍乡市除13家企业因停产等原因无法公布自行监测数据,其余20家国控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起均已通过江西省环保厅官方网站和萍乡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对外发布。此举将推进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


来源:萍乡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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